带您了解医疗保险的条款
现在人们对医疗保险并不陌生,但是如果问一下,医疗保险到底能有那些保障,我想只有50%的人能回答上来,如果我再问。那些药品医疗保险管报销,那些药品医疗保险不管保险?我想最多只有10%的人知道。这就是现在的保险从业人员,现在的人员虽然说是保险公司中的人,如果你仔细的问几个比较难缠的问题。我想多半保险公司的人员会忙手忙脚不知所错。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就需要自己来了解了。怎么了解呢,那就是自己看保险合同的条款。
那么现在我们先看一下一般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一、被保险人范围: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做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人均可做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也就是说只要是身体健康没有病史,就可以投保。这样,就放宽了投保的范围。基本上都可以购买医疗保险了。
第二点。我们来看看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住院费保障: 住院费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一百八十天。
2、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 对被保险人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公司对其超过300元的部分按附表二所规定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即:被保险人对其每次住院所发生的杂项费及手术费,需先自付300元,公司仅对超过300元的部分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公司均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通过上面条款的介绍,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要是住院了。在住院期间只要是费用超过了300元,保险公司及给与报销,我仔细的想了想。在住院期间,除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这些会产生费用意外,没有其他费用了。如果是有实力的家庭,还有一个就是营养费需要自负了。我想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营养费倒也没多少钱,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看了。
提示:刚才望了说一点就是一般有社保的是300元一下免赔,没有社保500元以下免赔。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第3点就是一般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被保险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患病住院;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先天性疾病及遗传性疾病;
七、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八、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害或疾病;
九、美容手术、外科整形、天生畸形矫正、牙齿治疗及手术;
十、购置移植器官、安装人工器官、购买轮椅、心脏起搏器、助听器及配镜;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因此导致的疾病;
十四、一般身体检查、疗养、康复治疗、特别护理或静养;
十五、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应自费的药品、检查、手术、治疗及其它项目;
十六、未经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收费项目。
从上文可以看出,只要不是故意的,有心的,额外的,多余的,非法的,产品的医疗费用。一般保险公司都会给与赔付,并不存在其他多余的话语。
那么现在还有最后一条需要处理,那就是如果发生了意外,产生了医疗费用。我们应该如果来获得理赔呢?也就是传说中的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于被保险人出院后三十日内,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及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被保险人对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从上面的条款可以看出,不管你是真理赔也好,假理赔也罢,你必须出示医院给出的证明,也就相当于如果你想请病假,就要有医院的证明,佛则就是旷工一样。之所以保险公司要求手续这么齐全,就是怕炸保这类的违法之类的小人。
好了。今天也带大家看了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我想大家对于我说的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建议不懂的朋友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或者是保险代理人要一份保险条款或者是合同,仔细的研究一下,现在的保险合同和以前可不一样了。以前的条款能让您看的迷糊,现在的条款一般的人都能看明白。就是防止发生有的事情说不清楚的地方,产生误会。现在的医疗保险也没什么复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