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条对大病保险并不实的报道
最近发现很多人在各大论坛都在转发一条信息,一个人去保险公司买大病保险,因为在体检的时候查出有过敏性鼻炎,保险公司要求签一个附件条件,凡是与呼吸系统有关的疾病,保险公司免责。。。当时那个人就不买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说:“以后买保险审核就很难通过了”他居然说保险公司威胁了他。原文是:“保险公司还威胁说,退保了以后,以后买保险审核就很难通过了。。真是无耻啊。。“至于威胁谈不到,他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而以,今后您想投保的话却是困难了,因为您已经属于重点关注客户,而且这些信息各家保险公司是共享的,这是行业保护。”
保险本来就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供保障,这句话没错,投保人的鼻炎只是"可能"会引起呼吸系统有关的其他疾病也没错,但问题在于几率,保险公司的定价是根据健康人作为标准作出的,有鼻炎的人,患呼吸系统疾病的可能性是不是要比健康人高很多?这就不符合保险公司定价的标准,所以要做处理。这是从专业上给您的解释!
从情理上,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保险公司不能强卖、客户同样不能强买,保险公司就合同与客户进行了协商,事实上是要签订一个格式合同之外的补充合同,也就是“除外”,您不同意,不签就是了,难道还想强买不成?
我说过行业需要保护,但我说过是消费者的权利就只能置之不理吗?您这颗是曲解,而且,事实上这种保护正是为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保险公司的资金是大家的保费,赔款也使大家的保费,实质上是大家凑钱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帮助特定的出险人,如果这个人下次投保隐瞒了鼻炎历史,正常核保通过,然后因呼吸系统疾病治疗得到保险赔偿,那么,对于那些正常的投保人来说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