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保险规定
旅游意外保险期限分为:
(1)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活动结束。(2)对旅行社和国内旅游,出境旅游集团 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交通旅游活动,旅游离开到目前为止,直到您已安排的会议。
(3)如果旅游者在旅游途中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旅游意外保险,您的旅行路线的游客,最后期限。 旅游者终止与旅行社的约定后又自行去旅游的,其旅游活动不在保险范围之内。旅游意外保险,其中包括:
(1)旅游者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旅游者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成本遣返遇难矿工的遗体游客和加工; 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由第三方责任造成的赔偿。 偿。
旅游意外保险金额的最低标准
(1)入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2),出境旅游 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3)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10万元人民币;
(4)一日游(含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三零零零零元为每名游客。
旅行社如果组织登山、狩猎、漂流、汽车及摩托车拉力赛等特种旅游项目,高于最低保费, 根据该项活动的风险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金额。

